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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车辆处置项目竞价公告(第二次)
来源: 时间:2024-08-26 11:12:34一、项目名称: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二)具有报废车辆回收处置相关资质。
(三)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资料(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时不需提供)。
(四)竞价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注:以上资料必须加盖鲜章。
三、报废车辆信息及要求
(一)车辆类型:运钞车型燃气车。
1.数量:27辆。
2.报价要求:竞价底价为1900元/吨,报价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车辆类型:超标电动自行车。
1.数量:2辆。
2.报价要求:竞价底价为2100元/吨,报价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竞价须知
(一)请有意参加竞价的竞价人于2024年8月30日10:00时,持密封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一轮报价文件)至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叙州区南岸斜滩四水厂)参加现场竞价,过时不再接收竞价文件。
(二)竞价人参加竞价前,需缴纳竞价保证金1000元(保证金银行回执单附于响应文件内);竞价保证金于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中选人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或协议后退还。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竞价保证金(重点提示:非基本账户转账须注明单位名称)。
(三)收款单位名称: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8150120066191939。
(四)满足竞价项目要求且有效总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为中选人(两轮报价),遇报价一致时采取加报一轮。
(五)次轮报价低于上一轮报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五、履约地点及要求
(一)交货地点为: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二)履约保证金:10000元。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三)中选人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报废车辆运走, 并在10天内办理好公安交警部门注销证明和回收证明并移交到本项目具体经办部门。
六、货款支付
中选人在双方确认报废车辆移交后,3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七、联系方式
单位: 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凌 可
电话:0831-5166688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66600
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