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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1-10-09 15:54:30
中共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11月17日至12月31日,对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开展了专项延伸巡察,并于2021年3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43个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3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部分内容,但仍需深化整改。
       一、已完成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学习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总书记对国企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不坚决,理论指导实际有差距”方面
       1、关于对“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按照国资系统“党建铸魂、改革增效、监管护航”提升行动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印发《2021年度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宜市金保党发〔2021〕15号) ,强化班子“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结合建党100周年,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宜市金保党发〔2021〕8号),集中组织“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专题教育,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中强化班子政治自觉,全面提升班子大局意识;三是开展纪检监察对标管理工作,制定《纪检监察对标管理工作方案(2019-2021)》,形成对标工作任务表、交流资料、简报。
        2、关于对“理论学习走形式、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订《2021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宜市金保党发〔2021〕19号),将理论学习纳入党委议事日程,主动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确保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二是积极创新理论学习方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已召开中心组学习6次、党委扩大学习1次、专题党课3次、专家宣讲1次、班子成员下基层讲党课7次;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清明祭扫1次、组织观看红色电影1次、到红色纪念场所现场教学2次,确保理论学习走深走细走实。三是指导基层支部理论学习,指导公司各党支部周密制定2021年度学习计划、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定期深入一线检查督导,确保理论学习落实落地。
        (二)在“党委班子成员担当精神不足,本位主义思想严重”方面
        3、关于对“班子成员之间缺乏沟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统思想。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关于印发《宜宾市市属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宜组通〔2020〕71号)、《领导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度(试行)》(宜市金保党发〔2017〕14号)、《“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宜市金保党发〔2017〕27号)等制度规定,达成了“沟通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的思想共识。二是定规常沟通。依据《关于印发《宜宾市市属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宜组通〔2020〕71号),修订完善《金盾保安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宜市金保党发〔2021〕19号);依据《宜宾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会前置研究、研究决定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宜国资党委〔2020〕118号),制定了《金盾保安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研究决定事项清单》;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修订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确保了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制度化、常态化。

  • 在“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方面
        4、关于对“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强化“管原则、管标准、管程序、管机制、管监督”责任,依据《公司章程》、《金盾保安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党委会议事规则》等,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任务和工作方式,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职。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修订了《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宜市金保党发〔2021〕32号),确保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相融互促,双推双进。
        5、关于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落实好“两个责任”。积极开展新时代党的建设内容学习教育,深化班子成员“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抓不好党建是最大的失职”思想认识,切实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肩挑”“两手抓”;本年度组织班子成员参加公司举办的党务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带头示范,层层传导压力。制定《2021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工作方案》,要求班子成员搞好分管部门、分(子)公司的党建和经营业务的调研指导,每年督促指导企业不少于4次,走访调研不少于2次;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班子成员已开展基层调研活动1次,并形成调研报告5篇;结合“党史学习”活动,班子成员到各分子公司进行党史专题宣讲5场。三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工作落实。制定下发《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反腐败工作要点》(宜市金保党发〔2021〕16号),将“一岗双责”和抓分管范围的党建工作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等级评定和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切实压紧压实岗位责任。
        6、关于对“党建宣传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宜市金保发[2021]46号),明确党建宣传责任,严格奖惩逗硬;二是完善公司官方网站,开设公司官方微信,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三是继续加大投稿力度,拓宽稿件递送渠道,增强公司的影响力。本年度已向市国资委、省保安协会报送简报19篇,力争本年度突破40篇。
      (四)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重大事项报告执行不严”方面。
        7、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试行)》(宜市金保党发〔2017〕15号);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2月2日,公司党委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报告了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3月30日,公司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完善2017年至2019年民主生活会资料并整理装订。
         8、关于“班子述职报告应付了事”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结合党委3月30日民主生活,对班子述职报告的重要性、严肃性、真实性进行强调,提升“一班人”对述职的认识。二是层层把关。党委书记的述职报告经班子审阅通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述职报告经党委书记审核通过,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经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通过,并在述职前进行公示。三是认真清理。对班子成员述职报告进行核实,对内容空洞,虚、假及数据空白、前后不符的情况进行修正。
        9、关于“个人重大事项未如实填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1月22日开展了关于填报个人事项的集中学习,对易报错、漏报项进行警示和提醒,防止出现漏报、瞒报问题的发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填报对象政策纪律意识,加强报告的审核,提高填报对象特别是首次填报人员的‌报告质量。
      (五)在“党委抓意识形态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0、关于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公司党委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等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宜市金保党发〔2021〕17号),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公司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宜市金保党〔2018〕4号),认真落实“书记抓”和“抓书记”工程,明确要求党委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目前公司党委副书记既是第一责任人,又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三是加强思想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本年度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创新学习方式为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多措并举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号召全体党员、广大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员工“四个意识”。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列入《2021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印发各党支部、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开展学习和研讨,通过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

       1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明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班子集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始终掌握公司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二是压严压实责任。结合公司实际,制订《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宜市金保党发〔2021〕17号),依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宜市金保党〔2018〕4号)、《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宜市金保党发〔2017〕20号)等制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
       12、关于对“舆情处置方式不当”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通过巡察组对此问题的反馈,反映出公司党委存在以下3方面的不足:一是对网络舆情的不重视,没有意识到当前职工及民众利益述求的多样化;二是应对网络舆情的准备不足,公司没有完备的组织领导机构,没有完整的工作机制,缺乏专门的工作队伍;三是应对网络舆情的方法措施不够。为此,公司党委要不断提升快速应对网络舆情、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的能力,营造新形势下组织工作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一是成立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做到预有准备、快速反应。二是制定《网络舆情处置及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宜市金保发[2021]44号),明确舆情处置原则、方法及要求,对公司QQ群、微信群进行清理,确保舆情处置合理合情合法。三是设立网络值班制度,设置网络值班员,24小时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确保及时发现、高效处置。
      (六)在纠治“四风”不彻底方面
       13、关于“文风不实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落实《中共宜宾市办公室、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要求,严控发文数量、范围和层级,规范公文管理,夯实“三基”基础。二是制定《公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市金保发[2021]43号),严把监督执行,切实把住制文、审核、发文“三道关口”,坚决防止文件穿靴戴帽、空泛冗长,搞层层配套、层层转发以及超篇幅超范围发文等问题。三是开展“公文写作培训”会,每年分两次举办培训班,全面提升办文人员办文水平,6月7日已举办公文写作培训班1次。四是进行办文错情通报工作,每季度对办文情况进行一次通报,重点对内容照抄照搬等文风不实的公文作退文处理,公开通报典型问题,并与年度评先、绩效挂钩。五是针对“在《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中规定“监事会的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在会议结束后10日内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问题,公司监事会已于3月3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14、关于“重部署轻作为,行动少落实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专项整治。集中一周时间,着重整治不行动、不作为、不落实“三不”问题,确保每项工作任务上有部署、下有落实,上有安排、下有行动。二是建立督导机制。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及设置情况(已通过讨论),严格落实“回环”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有人干、有人监督、有人报告。三是严格奖惩到位。对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从严惩处,与年度绩效目标奖挂钩。
       15、关于“关心关爱员工‘错位’”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了解情况。对公司本年度慰问的10名困难党员、11名困难职工,进行全面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其个人及家庭情况,为有针对性做好关心关爱工作奠定基础。二是规范机制。制定完善《困难党员慰问补助管理办法》(宜市金保党发〔2021〕28号)、《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宜金保工[2021]3号)、《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宜金保工[2021]4号)、《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工作条例》(宜金保工[2021]5号)、修订《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宜金保工[2021]6号),确保关心关爱工作有据可循,有据可依,有据可行。三是关爱到位。严格执行《工会会员日常关爱慰问管理办法》(宜金保工[2020]10号),按规定认真落实工会福利保障政策。四是对“将退休高管作为困难党员进行慰问”进行详细核查:在2019年1月6日党委会会议上讨论年度慰问工作(工会和党委),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因两位同志退休离职后已转出党组织关系,经工会讨论,最后纳入工会离退休人员年度慰问中。
       16、关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丰田越野车经4月12日委任鉴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299000元),4月19日办公会通过公开拍卖方案报告,5月20日第一次公开拍卖流拍;5月24日办公会通过调整价格(在起拍价299000元的基础上下调10%即269100元)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6月1日第二次公开拍卖流拍;6月2日办公会通过第二次调整价格(在起拍价269100元的基础上下调10%即242190元)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6月3日第三次公开挂网,成交价262100元。二是对超标办公用房已完成改造,将董事长办公室改为公司党委会议室,原党委会议改为董事长办公室(面积为35平方米);将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办公室(合计76平方米)合并改造为3间办公室(28平方米、23.3平方米、24.7平方米)。                    
       (七)在“重大事项违规决策”方面
        17、关于“未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和议事规则”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各层级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规定。
      (八)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方面。
        18、关于“超范围发放福利、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清退2018-2020年发放的非退伍军人慰问费用合计58550元、人数合计495人;二是完成清退2018-2020年防暑降温费合计17680元、人数合计40人;三是公司上下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悬纪律利剑,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不碰“警戒线”、不踩“高压线”。 四是组织学习《关于规范企业工资福利管理的提示函》(宜国资提示函[2021]3号)文件。
       19、关于“违规发放安全责任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成清退2016-2020年安全责任奖奖金合计225000元、人数合计22人。二是组织学习相关规定、文件,严格照章办事。
       20、关于“违规用车,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外借车辆安全风险隐患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宜市金保发[2021]59号),有效利用钉钉办公管理平台,实行用车登记制,严格公务用车派遣审批程序、使用范围,注明用车人、用车时限、用车路线等要素;二是已完成转让保安学校商务车手续;三是高县保安公司已全部收回当地公安局借用的2辆车,已留用;四是筠连县保安公司已全部收收回当地公安局借用车辆6辆(1辆留用,4辆已拍卖,1辆正在按流程进行报废处理)。
       21、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费用报销细则》(宜市金保发[2021]47号) 、《财务报销制度》(宜市金保发[2021]48号)、《现金管理办法》(试行)(宜市金保发[2021]57号);二是费用报销目前均采用转账支付。
       22、关于“业务接待违反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宜宾市金盾保安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宜市金保发[2021]58号)。二是认真执行公务接待预审批、接待清单、一事一结等规定,严格餐费标准,控制用餐次数,减少陪餐人数。三是已清退业务接待中违规使用“帝标音乐城”开具的发票所报销的费用(1730元)。
       23、关于“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监管不严”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财务监管技能。制定年度财务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资产管理培训学习会”,领导班子熟悉财务管理基本原则,经办人员熟悉财经管理制度,齐心协力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领导。二是发挥财务职能作用,稳步提升财务工作在下属单位经营策划、资源配置、深化改革、运营监控、风险防控、评价考核等六方面的功能作用。三是依法依规严管理。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公司有关财务管理规定,针对巡察中的具体问题开展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已指导保安培训学校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控风险、堵漏洞”。
     (十)在“组织建设不完善,党组软弱涣散”
       24、关于“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规范。严格落实《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宜金保党发[2020]26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宜市金保党发〔2017〕18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宜市金保党发〔2020〕11号),明确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内容,做到明确学习日、服务日等时间节点,坚持开会前明确会议主题、活动议程、具体方式并进行公告,实现“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问责,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列入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对“三会一课”定人定责定内容,健全完善责任链条。三是丰富形式。创新载体求引力,开展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活动(宜市金保党发〔2021〕33号),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平台调动党员尤其是新党员参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利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打造互动式教育载体,提升“三会一课”感召力和吸引力。
        25、关于“党费缴纳管理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宜市金保党发〔2021〕5号)并严格执行;二是党费缴纳由专人负责,各党支部各明确一名委员负责本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三是建立党支部月缴费台账、收据。
      (十一)在“发展党员重数量、轻培养”方面。
        26、关于“发展程序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推行“分类施策建档”模式,找准培养考察、审核把关关键点。面对广大员工群体的入党意愿,以年初有目标、教育监督明晰化;季度有考核、培养考察公开化;年底有考评、考核评价定量化为标准,按照“一人一策”建立发展档案,实行台账式管理。二是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编制印发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流程图,理清党员发展工作脉络,确保程序合规。四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目前各党支部已完成对2017年以后入党人员的档案清理、查漏补缺工作。                                                
        27、关于“过程资料缺失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开展档案清理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市金保党发〔2021〕23号),对现组织关系在公司的党员、及2017年公司党委成立以后发展的党员的资料进行查漏补缺。
        28、关于“入党态度不端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积极分子资料,重点检查入党志愿、思想汇报等材料;二是组织本年度积极分子5人参加市国资委举办的培训班,做到未进党的门先做党的人;三是发挥老党员引领带动作用,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各2名,加强思想教育培训,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十二)在“监督责任落实不到”等方面
        29、关于“纪委书记三转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宜市金保党发〔2020〕12号);二是定期向公司党委汇报工作情况;三是召开第一届四十五次纪律检查委员会,唐跃荣同志深刻剖析自身的问题,表明态度立场,发挥好职能作用,
        30、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缺乏业务专业知识”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1年度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习计划》,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并熟练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二是已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市纪委、监委培训课程以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业务培训学习,提升专业素质。
        31、关于“处置问题线索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宜宾市国资系统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试行)》并严格按照规定及流程落实在工作中,重新修订《党员干部约谈制度》;二是及时对专项督查进行汇报、处理,如,春节期间值班工作情况专项督查等。
        32、关于“对公司各岗位廉洁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但未有效开展实施”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资产处置关键环节的监督,如,筠连县保安公司与筠连县公安局车辆移交全过程;二是进一步梳理岗位廉洁风险点防控错措施,并及时进行风险点认领;三是下发《廉洁风险防控手册》(电子版)。
        33、关于“防控措施未落到实处”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生产用车管理制度》,形成车辆管理台账,明确车辆管理、维修必须2人及以上同时参与,并签字明确意见建议;二是完善了《物资采购制度》、《财务报销制度》、《业务招待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库存物资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制度管理,有效避免要害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权力过大,通过制度来解决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一)在“党委班子担当精神不足,本位主义思想严重”方面
        1、关于“企业转型发展内生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初步整改完成,需持续推进。
       整改完成:一是研究讨论拟定并上报《深化改革工作方案》;二是5月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需持续推进:一是公司“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编制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2、关于“班子成员缺乏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初步整改完成,需持续推进。
       整改完成: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到泸州市保安公司、眉山保安公司等单位参观见学,开拓眼界,提升格局,强化忧患意识;二是初步探索拓展金融系统非核心业务的服务外包项目,如签订上门收款业务、签订开发智慧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经销合作协议、考察集中金库运营开发建设工作。
       需持续推进:一是做强做优主营业务;二是加快拓展金融系统非核心业务的服务外包项目的工作进度。
        3、关于“疏于对控股企业的监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初步整改完成,需持续推进。
       整改完成:已制定印发了《2021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调研方案的通知》(宜市金保党发〔2021〕31号),进一步加强对区县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有效指导推进各项工作进程。
       需持续推进:开展下属各分(子)的内控制度梳理工作。
      (二)在“重大事项违规决策”方面。
        4、关于“擅自决定处置国有资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初步整改完成,需持续推进。
       整改完成:一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宜市金保发[2021]53号;二是梳理完成德美汽修厂关闭清算的相关资料;三是梳理完成金智安防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资料。
        需持续推进:目前,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正在调查核实上述两个事件,待监察组出具调查结果后,由市国资委党委对班子成员追责问责,公司党委也依据上述结果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关于“违规决策国企混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初步整改完成,需持续推进。
       整改完成:已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需持续推进:一是公司股权退出机制需待市国资国企改革(公服集团成立后)再处理;二是高县、筠连公司股权分配问题需所属区县工商部门出具依据。
      (三)在“内控管理存在短板”方面
        6、关于“制度建设推进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初步整改完成,需持续推进。
       整改完成:《关于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的工作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下发《招标管理制度(试行)》(宜市金保发[2021]52号)、《合同管理制度(试行)》(宜市金保发[2021]54号)、《现金管理办法(试行)》(宜市金保发[2021]57号)含备用金管理使用相关内容、《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试行)》宜市金保发[2021]45号。
       需持续推进:待公服集团成立后,再进行部门设立、人事调整。
     (四)在“组织建设不完善,党组软弱涣散”
        7、关于“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初步整改完成,需持续推进。
       整改完成:一是制定下发《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宜市金保党发〔2021〕33号);二是完成各分(子)公司在职员工中党员人数的摸排工作。
       需持续推进:一是协调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分(子)公司尽快督促建立基层党组织,解决应建未建问题。
      (五)在“对干部队伍建设谋划思考不足,人力资源管理混乱”方面
         8、关于“培养储备干部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初步整改完成,需持续推进。
       整改完成:拟订《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
       需持续推进:一是对3名60岁以上人员退休工作需待市国资国企改革(公服公司成立后)再处理;二是《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需按流程通过职代会、提交董事会审议。
        9、关于“人浮于事不作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初步整改完成,需持续推进。
       整改完成:《关于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的工作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订《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宜市金保发[2021]49号)、修订《物资采购制度》(宜市金保发[2021]56号)。
       需持续推进:待公服集团成立后,再进行部门设立、人事调整;《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需按流程通过职代会、提交董事会审议。
       10、关于“公司录用人员把关不严,程序前后倒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初步整改完成,需持续推进。
       整改完成:拟订《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
       需持续推进:一是《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需按制度审议流程办理;二是督促不符合岗位标准的人员加强学习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将对学习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的实行调岗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子邮箱:ybsgfjt@163.com。
 
                                  中共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